
经济犯罪法律法规
经济犯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
2011-08-23
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,是指(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)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为他人谋取利益,或者在经济往来中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违反国家规定,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、手续费,归个人所有的行为。
1、立案标准: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,应予立案追诉。
2、重光律师分析:在大型民企中的管理层员工,利用职权收受或索取下游企业或供货商的财物的行为非常普遍,以大型超市最为典型。数量众多的供货商为了进入大型超市,往往需要对超市各级主管行贿,似乎都成了商业惯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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