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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保侯审法律法规

被取保候审人的法定义务

2011-08-23

  取保候审是一种有条件的不予羁押的强制措施,可以使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不脱离正常的家庭生活和工作或学习岗位,也可以减轻国家的司法资源耗费。为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,取保候审制度给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附加了一定的条件,即被取保候审的法定义务。我国《刑事诉讼法》第56条规定,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,应当遵守以下法定义务: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、县;在传讯时及时到案;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和不得伪造、毁灭证据或者串供。一旦被取保候审人违反上述规定,就产生《刑事诉讼法》第56条第2款规定的法律后果,即已交纳保证金的,没收保证金,并区别情形,责令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具结悔过,重新交纳保证金、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、予以逮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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